信陽公租房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 信陽公租房如何申請

信陽公租房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 信陽公租房如何申請

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
1、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對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 。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 。
2、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信陽公租房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 信陽公租房如何申請】(一)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 , 獲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轉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三)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公共租賃住房6個月以上的;
(六)累計6個月拖欠租金的;
(七)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八)租賃期間,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的 。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 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3、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
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續租 , 并簽訂續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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