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凡未經軟件著作權人的許可,又不符合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所規定的條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軟件作品的行為,即為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那么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規定外,屬于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1)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2)將他人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6)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7)復制或者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8)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9)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
(10)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11)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 。
軟件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1)時間限制 。對軟件著作權規定了一定的保護期 。
(2)表達方式的限制 。軟件開發者開發的軟件,由于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件相似的 , 不構成對已經存在軟件著作權的侵犯 。
(3)保護范圍的限制 。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等都不屬于軟件保護范圍 。
(4)合理使用 。為了學習和研究軟件內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的方式使用軟件的,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
(5)軟件的合法復制品所有人的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