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不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專利法不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我國于1984年公布專利法,專利法有其保護對象,也有其不保護對象,那么專利法不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1、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


2、科學發現 。它是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揭示 。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運動 , 它源于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出抽象的結果 。


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對象,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過程 。


5、動物和植物品種 。但是對于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授予專利權 。


【專利法不保護的對象有哪些】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


7、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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