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有什么誤區

專利申請有什么誤區

目前有不少人,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會對程序和手續存有誤解,導致專利申請的時候出現差錯,沒有良好的收到對待,后果嚴重 。那么專利申請有什么誤區呢?
一、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后再申請專利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 。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



二、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 。



三、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業申請了很多專利,但無專人管理 。專利文件之間有的互相沖突,有的已無市場價值還在交納年費 。有的專利權已經遭受侵犯但企業管理者對專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時提起訴訟,還有的則是專利文書撰寫的申請質量差 , 不能起到應該有的保護作用 。



四、缺乏長遠的專利戰略規劃


首先,可以避免時間和精力的浪費 。一些企業毫無目的的申請大量專利,結果導致授權率低,并產生大量的垃圾專利,浪費時間和精力 。其次,可以突破國外企業的專利包圍 。一個企業應該對自己行業內的基本專利狀況及外圍專利狀況有十分明確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找到技術突破口,排除他人專利障礙,確立自己的專利優勢,從而贏得市場競爭 。
【專利申請有什么誤區】

五、有了專利證就有了專利權


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 。在我國 ,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準 。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 , 你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 。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么你的專利會百分之百地被無效掉 。


經驗總結擴展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