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口簿補發:
辦理條件:
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的,戶主應當及時到公安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 。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后,原居民戶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公安派出所 。
辦理手續:
①戶主書面申請報告;
②戶主居民身份證 。
辦理程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
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換發、補發:
辦理條件:
1.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日期或者遺失的 , 應當向原簽發機關申請換發、補發 。
2.簽發地公安機關應當按原證件內容予以換發、補發 , 并注明開具日期 。
3.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登記的遷移地址需要變更的,持證人應當向原簽發機關重新申領,簽發地公安機關應當憑相關材料重新開具 , 并注明日期 。
4.換發、補發或者重新開具前,簽發地公安機關應當通過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或者與遷入地公安機關聯系核實持證人落戶情況,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供未落戶證明 。
辦理手續:
【大豐戶口簿、戶口遷移證補發手續 大豐戶口遷入到哪里辦手續】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居民身份證 。
辦理程序及時限:在原簽發單位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