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初中隨遷子女招生入學規定
1.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 隨遷子女入學與當地學生享有同等的“就近免試入學”政策,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2.在螺城、螺陽區域小學就讀畢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享受與本地學生參加縣城區域公辦初中校和亮亮中學電腦隨機派位的同等待遇 。
3.小學未在本縣就讀 , 居住證在螺城鎮,要求就讀初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須攜帶“兩證一簿”(監護人居住證、務工證明或營業執照、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填寫《惠安縣2022年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入學申請表》(附件8),由縣教育局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就近統籌安排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學校就讀 。
【惠安縣初中隨遷子女入學規定 惠安小學招生條件】4.小學未在本縣就讀 , 居住證在螺城鎮以外的其他鎮,要求就讀初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須攜帶“兩證一簿”(監護人居住證、務工證明或營業執照、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 直接向居住證所在地對口中學提出申請,所在地對口中學按要求查驗“兩證一簿”后,直接安排入學 。
5.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對隨遷子女和本地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平等對待,促進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融合成長 。認真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對回戶籍地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 , 戶籍地和流入地要妥善做好考試招生報名服務工作,保障隨遷子女能在戶籍地順利參加中考 。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對需要進一步核實居住證信息的,相關學校要及時匯總上報縣教育局,統一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核驗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 。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審定為不符合招生錄取條件,各中學應當場勸其返回戶籍地就讀初中 。
①無法提供符合招生錄取條件的居住證、勞動合同書或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
②提供假證件、借用他人證件者 。
③故意隱瞞就學經歷,未能提供正確的全國電子學籍信息的 。
④錯過規定登記、審核時間或未按規定時間報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