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流程 長三角首次申領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辦理指南


2021年12月1日起,無錫市正式啟動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 。
居住在錫的長三角地區(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戶籍人員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至無錫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區縣級公安機關戶籍窗口辦理,進一步方便長三角地區異地就業、就學和生活的居民申領居民身份證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條件+材料+流程 長三角首次申領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辦理指南】?受理地點
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區縣級公安機關戶籍窗口 。

?受理對象
在無錫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浙江、安徽、上海兩省一市戶籍居民,需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戶籍派出所或區縣級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辦理 。(臨時居民身份證暫不能辦理)
?申請材料
(一)年滿16周歲公民:申請人須交驗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盡可能提供帶有相片的證件,如學生證(或帶有相片的在讀證明)、工作證、社保卡等之一 , 方便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 。

(二)未滿16周歲公民:由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須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父母子女關系,則須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以及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盡可能提供帶有相片的證件 , 如學生證或帶有相片的在讀證明等,方便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 。

由申請人或監護人仔細閱讀《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告知承諾書》并簽字確認 。
?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
?領取方式
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 , 核對證件信息、核驗指紋,確認無誤后簽名領取證件 。申請人無法親自領取的,須在申請時當場辦理委托代領或郵遞手續 。受委托人代領證時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
?進度查詢
申請人可微信關注無錫公安微警務公眾號,在“警方服務—查詢預約—身份證辦理進度查詢”中查詢身份證辦證進度,或者關注平安無錫公眾號,在“更多—身份證辦理進度”中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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