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洛陽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
義務教育階段需要辦理轉學的學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聯系轉入學校,獲得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后 , 到轉出學校打印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后遞交給轉入學校 。轉入學校應及時在學籍系統內提出轉學申請并上傳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及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家庭遷移戶口等),雙方學校及其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后在網上完成 。其中,不同學制省份間辦理義務教育跨省轉學業務時 , 應按照1一9年級進行對應,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洛陽小學轉學籍需要什么手續 洛陽轉學需要什么手續?】
普通高中省內轉學:由擬轉入學校在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辦學規模和招生計劃以內,研究決定是否同意轉入 。凡超過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辦學規模和招生計劃的學校不能接收轉入學生 。擬轉入學校要嚴格審核轉學條件及戶口遷移、父母(監護人)工作變動等相關證明,符合本校就讀要求且學校有接收能力的,經學校會議集體研究決定,由校長簽署同意接收函 。轉入學校根據學生學籍號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起學生轉學申請 , 經轉入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轉出學校及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后,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學生轉學業務,同時將所有轉學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省學籍管理系統 , 按學籍管理程序進行逐級審批 。
(2)跨省轉入辦理:外省普通高中學校需轉入我市的學生,必須要有外省普通高中學籍 。由學生本人提供轉出省份學籍管理部門同意轉出證明 , 接收學校和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接收證明,外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 外省普通高中學籍檔案,學生本人的戶口簿原件材料 。高中學校應對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符合要求后在省學籍系統做系統外轉入的申請,采集照片信息后,連同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省學籍管理系統進行逐級審批 。
(3)跨省轉出辦理:轉出河南省的普通高中學生,必須具備外省的戶口或符合相關政策 。由學生提供外省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后,攜帶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原件,由轉出普通高中學校將原件掃描上傳至省學籍管理系統,在國網和省學籍管理系統做轉出系統申請后,按學籍管理程序進行逐級審批 。所需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由普通高中學校或者所在縣區通過省學籍管理系統高中學生檔案查詢平臺進行辦理 。
普通高中省內轉學和跨省轉學(含轉出、轉入),必須先通過全國學籍管理系統網上辦理后,再進行省學籍系統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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