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
交通肇事在日常生活當中的十分頻繁發生的事件 。然而很多司機由于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選擇的逃逸 , 從而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最輕的處罰是什么是大家很想知道 。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
一、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 , 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責任認定
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 。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 。120醫護人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 。這種情形下,行為人雖構成逃逸,但主觀惡性不深 。僅出于逃避法律責任,現實中為搶救傷者,爭取了寶貴時間 。對于這種情形,認定責任時應該從寬 。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最輕處罰】2、出于逃避救治傷者 , 逃逸后主動投案 。有人認為這種情形中 , 行為人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為人的主動投案 。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際上違背了立法原意 。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 。逃逸造成的最嚴重后果就是 , 使傷者缺乏救助,導致傷勢嚴重以致死亡 。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當然的 。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對自首情節按照刑法減輕處罰也是應當的 。
3、既逃避法律責任又逃避救治傷者 。這種情形在現實中最為常見,行為人在主觀上大多是兩者的競合 。對于這種情況,顯然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在量刑幅度內予以從重 。如果其結果導致受害人的死亡,則是逃逸行為情節的再次加重 , 構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一觀點 , 原因有二:其一,這種說法回避了導致加重結果的主觀心理的爭論;其二,也表明了即認為“因逃逸致人死亡”中逃逸行為的相對獨立性 。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原則
在鑒定的同時應當先分清事故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
責任認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痹诮煌ㄊ鹿手校厥滤緳C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
損害賠償重 。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 。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
行政處罰重 。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 , 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
刑事責任重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 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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