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過期是否屬于無證駕駛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無證駕駛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于無證駕駛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無證駕駛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無證駕駛
2013年4月21日,張某建駕駛“贛HB某某某某”號小車由豐城市某鎮駛往城區方向,當行至豐撫線某路段,與吳某蓮所騎的助力車(后搭坐辛某芳)相撞,造成吳某蓮、辛某芳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交通警察認定,張某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吳某蓮與辛某芳的住院醫療費分別為35870元和4629元 。通過司法鑒定,吳某蓮的傷殘等級為九級 。肇事車輛所有人為張某建,在太平洋保險某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 。發生事故時,張某建所持駕照證的有效期至2012年10月份止 。吳某蓮、辛某芳要求張某建及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165,368元 。保險公司以張某建的駕駛證已過有效期、屬無證駕駛為由 , 拒絕在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

[分歧]

張某建是否屬無證駕駛?存在兩種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屬無證駕駛 。證件具有時效性,時效過期則證件失去證明力,失去證明力的證件可按無證處理,故可對持有超過有效期限駕駛證的駕駛行為認定為無證駕駛 。
第二種意見認為,駕駛證是證明公民具有駕駛資格的證件,不能把駕駛證與駕駛資格兩者概念混同起來,駕駛證過期并不等同駕駛資格被取消,駕駛證是形式要件,而駕駛資格是實質要件 。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理由是:
2012年9月12日修正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可理解為 , 前條為倡導性要求,后條為制裁性措施,分別從兩個不同角度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規范管理 。
結合本案分析,張某建所持駕照證的有效期至2012年10月份止,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規定,其駕駛證最早被注銷期限不早于2013年11月1日 , 而事故發生在2013年4月21日,可見發生事故時其駕駛資格并未被注銷,仍應視為有證駕駛 , 而非無證駕駛 。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于無證駕駛 駕駛證過期是否屬無證駕駛】圖文摘自網絡,由廣州楊友元律師為您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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