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規定是什么】處理一般交通事故有期限,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時效一般為當場處理,對于事故責任認定書十日內制作 。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 , 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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