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到期了但商業險還有兩個月才到期怎么辦

交強險到期了但商業險還有兩個月才到期怎么辦

二者不在同一保險期限內 , 是比較麻煩,車主不太好記,但:1.交強險一定要按期續保,因為一旦交警查到沒有買交強險或交強險過期了,是可以對車主進行最高2倍保費的罰款的;2.沒有交強險的時間,只要商業險沒有過期,還是繼續有效的,二者并不會相互影響;3.建議及時續保處理,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同時為了使二者的保險期限一致,商業保險可以購買短期,如只買11個月 , 就能跟交強險對上了 , 下年交強險就可以和商業險一同續保了 。【交強險到期了但商業險還有兩個月才到期怎么辦】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 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 , 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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