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年齡要求 開陽縣2023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原則

附年齡要求 開陽縣2023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原則

一、開陽縣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原則
(一)戶籍、學位優先原則 。
根據學生戶籍地所屬學校(園)學位空缺情況,對有需求的轉學對象實施轉學 。
(二)區域相對就近原則 。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根據戶籍地等因素和家長及學生選擇 , 可相對就近實施轉學 。
(三)居住證就讀原則 。

根據縣域內學位供給情況 , 隨遷子女必須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居住證,到有學位的學校(園)登記就讀 。
(四)畢業年級不予登記原則 。
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畢業年級(幼兒園大班、小學六年級、初中九年級)嚴格按相關規定,不進行轉學登記 。
(五)幼兒適齡原則

小班必須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中班必須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
二、開陽縣轉學操作程序
(一)轉入開陽縣縣城學校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擬轉入意向學校(園)提出申請,學校(園)根據本校(園)對應年級學位情況,在學位有空余情況下予以登記,并在規定時限內分配到相應班級 。

(二)縣城區域學校(園)首先解決縣城區域內戶籍生轉入,縣城區域內戶籍生按相對就近原則轉入到居住地轄區內學校(園)就讀 , 如遇登記擬轉入縣城區域內同一年級的學生人數大于空余學位時,則通過搖號方式確定轉入學生,未中簽者則轉入縣城周邊村小(園)或周邊鄉鎮學校(園)就讀 。
【附年齡要求 開陽縣2023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原則】(三)縣城區域學校(園)在解決完縣城區域內戶籍生轉學后,仍有空余學位,則安排已辦理居住證的隨遷戶的擬轉入學生 。如縣城區域學校(園)無空余學位 , 則轉入縣城周邊村小(園)或周邊鄉鎮學校(園)就讀 。
(四)轉入鄉鎮公辦學校(園)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鄉鎮中學或中心學校(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學校向縣教育局報備 。鄉鎮中學或中心學校(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根據轄區內學位情況 , 結合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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