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復審是什么

商標異議復審是什么

【商標異議復審是什么】商標異議復審又稱“再異議” 。商標異議的當事人任何一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如有特別原因,可以兩次申請延期,但每次延期不能超過30日 。再異議要送交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一式兩份 。

申請書應填寫對某號異議裁定不服,申請復審的理由,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并附商標圖樣和證明材料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進行復查審議,并做出終局裁定 。不服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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