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梢栽谑盏浇煌ㄊ鹿收J定書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 他方無責任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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