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死亡,除應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肇事者有購買保險的,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保險公司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賠償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車全險把人撞死了怎么賠償 汽車撞死人全責保險公司全部賠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