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準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的票證和單據,物品損害證據、誤工證據,受害人死亡或構成傷殘的,還需要準備死亡證明、傷殘鑒定書和被撫養人的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材料】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