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處理

電動三輪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處理

因另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電動三輪車方沒有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雙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 , 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雙方均無責任;因為國家規定駕駛電動三輪車是不需要駕駛證的 。【電動三輪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僅限在后座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 。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處以5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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