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加注指南
實施主體:保定市公安局
受理范圍
服務對象:自然人
面向自然人事項主題分類:出境入境;
受理條件
受理條件:加注分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換發加注、補發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類 。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
2、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3、有效普通護照
辦理條件
【保定普通護照加注指南 保定辦護照需要什么證件】《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 第四款 (四)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
線下辦理流程

文章插圖
步驟
1、窗口受理
辦理時限:1工作日
辦理人:金維鑫
辦理處室:出境大隊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八款 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審核簽批
辦理時限:3工作日
辦理人:魏偉
辦理處室:審批大隊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八款 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
3、繳費制作證件
辦理時限:3工作日(不納入計時)
辦理人:省廳
辦理處室:省廳制證科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關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證件收費的公告》(2021年第22號) 取消普通護照加注收費
是否收費
不收費
辦理方式
辦理地址
保定市樂凱北大街3088號保定市民服務中心2樓A區
咨詢電話
0312-6788204
監督投訴電話
0312-6788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