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陰縣育兒假
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兒假 。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為出勤 。
湖南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兒假 。這里存在兩個問題,“每年”怎么理解?10天假是否需要一次性休完?
【湘陰縣育兒假有幾天】
規定中的“每年”指以子女生日當天至下一周歲生日的前一天作為一年 。例如:孩子2021年12月2日出生,那么在孩子滿3歲前,每年12月2日至次年12月1日算一年,在此期間夫妻雙方可以享受各10天的育兒假 。每年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使用,不轉結至下一年 。
設置育兒假的初衷 , 是考慮到3歲以下的嬰幼兒存在大量臨時性的短期照護需求 。因此,育兒假不需要一次性休完,可以根據育兒的實際需要分散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