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線下怎么辦理 廣州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如何辦理


【辦理流程】
1、補貼對象在申請周期第1個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首次申領后,后續按年度申請;
2、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申請周期第2個月5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

3、符合補貼條件的,在申請周期第2個月10日前撥付資金 。
【申請期限】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 , 以申請時實際招用人數核發補貼,后續年度申請時,按其實際凈增招用人數核發補貼 , 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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