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沒有影響 。失業保險金就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只要你是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的,在個人辭職后,可以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申請失業金 。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有什么影響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有影響嗎】重新就業后 , 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