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哪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哪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公安部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提出的,即: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級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即查用火用電 , 禁違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閉;查設施器材 , 禁損壞挪用;查重點部位,禁失控漏管 。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哪四個能力】2、撲救初級火災能力,即發現火災后,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后,單位3分鐘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

3、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 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 , 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
4、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傳人員,有消防宣傳意識,有全員培訓機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

四會:
一、會報警 。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鍵擊碎等;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拔掉保險銷,二握,握住噴管噴頭 , 三壓,壓下握把,四準,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
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
四、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分組實施引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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