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假酒到法院起訴 喝到假酒該怎么辦】 喝到假酒 , 買到假名牌,住到冒牌賓館,被人盜用了名譽,遇到這些煩心事 , 我們該怎么辦?今日9時30分至11時30分 , 長江日報報業集團邀請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力做客“周二之約”直播間,為大家解答“衣食住行”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
作為全國首批5個知識產權審判基層示范法院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家運用“三合一”審判模式的基層法院,江岸區人民法院管轄整個武漢市轄區內的知識產權刑事、行政案件(專利行政案件除外)以及江岸區的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2008年知識產權庭正式成立,至今共審結案件5376件,在著作權領域,打擊盜版與抄襲;在商標權領域,加大對商標的司法保護,嚴懲侵權違約;在反不正當競爭領域,遏制虛假宣傳,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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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江岸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力在直播間 。)
【典型案例】
在直播間,陳力院長告訴網友,其實生活中的很多細節都與知識產權有關 。我們用的手機,從硬件到軟件,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就包括發明、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多種知識產權 。學生用的“中華牌”鉛筆 , 這個“中華牌”商標就屬于知識產權;攝影愛好者對拍出來的照片享有知識產權,如果他人作營利使用 , 需要經過作者同意;還有人在KTV里唱歌,一首4分鐘的歌曲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使用者需要支付版權費用 。可以說,我們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與知識產權有很大關系 。如果發現自己的知識產權受到侵害 , 或是有人侵害知識產權,可以通過舉報、起訴的方式進行維權 。同時,陳力院長也奉勸大家千萬不要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因為違法的代價往往是你難以承受的 。
他講了一個真實的案例 。
2019年初,有消費者投訴 , 一家服裝批發地點賣的“耐克”“阿迪達斯”等名牌服裝是假冒商品 。被害單位接投訴調查核實后向公安機關進行了舉報 。公安機關在該批發點及其生產作坊、庫房查獲假冒注冊商標貨物6000余件,貨值高達110余萬元 。警方將批發點老板老張及其三名同伙抓獲歸案 。
經查 , 今年50歲的老張帶著妻兒及兒媳在漢口做服裝批發生意,后來聽說“貼標”做假冒名牌服裝是“致富捷徑”,就動了歪心思 。2019年2月至4月 , 老張一家四口租用江漢區某地下庫房,購進沒有貼標的成衣、偽造的名牌服裝標識,利用燙畫機等設備在成衣上燙印“阿迪達斯”“耐克”等名牌商標,生產后將服裝運送到專門的倉庫單獨存放,同時在某大型批發商城租用門面集中銷售 。一家四口分工明確:老張負責全面管理,包括租房、進貨、采購假標識、安排小工燙印等,兒子小張負責挑選、采購服裝款式及生產工具等,兒媳負責門店銷售及管理賬目,婆婆負責招用工人、整理貨品等雜務,形成了造假“一條龍” , 非法牟取暴利 。
到案后,老張悔不當初,他認為自己賣出的“名牌服裝”價格不高 , 到他店里買衣服的顧客基本是知假買假 , 他沒有坑蒙拐騙,即使有問題也“應該”由工商局來查處,沒想到已經構成了犯罪 。
而根據我國刑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老張一家的行為構成了假冒注冊商標罪,且非法經營數額有110余萬元,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依法應當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非法經營數額50%以上1倍以下罰金 。最終老張一家四口被判處有期徒刑3至4年不等,全家罰金總數高達100余萬元 。法院考慮到其孫子未成年,需要撫養 , 根據犯罪情節、地位作用 , 結合認罪認罰的態度,對婆媳二人宣告緩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