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戶口本(招生方案發布前遷入)和房產證明(用途必須為住宅,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宅基證、已交付居住的正式購房合同)作為入學依據,在劃定的服務范圍內按下列“五個生源類” , 依順序入學 。
第一類:城區原住居民
適齡兒童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片區原住居民戶籍,并在戶籍所在地長期實際居住 。以戶籍作為入學依據 。須持戶口本到劃片學校報名 。【邢臺市平鄉縣城區學校入學條件及報名需提交材料】
第二類:城區有房產居民
適齡兒童本人或其父母具有城區房產 , 并在房產所在地長期實際居住 。以房產證明作為入學依據 。須持戶口本、房產證明及近三個月的水電費單據等資料到劃片學校報名 。
第三類:直系三代同住居民
適齡兒童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同戶口同居住,且父母無房產 。以共同居住的房產證明作為入學依據 。須持戶口本(房產所有人、適齡兒童及其父或母必須在同一戶口本)、房產證明、父母無房產證明及近三個月的水電費單據等資料到劃片學校報名 。
第四類:城區戶籍無房產居民
適齡兒童本人和其父母具有城區戶籍(非原住居民),其父母在城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一直租住房 。以租房合同作為入學依據 。須持戶口本、出生證明、租房合同、單位證明、父母無房產證明及近三個月的水電費單據等資料到劃片學校報名 。
第五類: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外縣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在平鄉城區務工 。以居住證作為入學依據 。須持戶口本、租房合同、營業執照或勞務合同、居住證等資料到劃片學校或指定學校報名 。
符合以上條件的,則經村委會或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實際居住情況,核實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