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居民和軍人辦理離婚申請要交什么材料?


【揭陽居民和軍人辦理離婚申請要交什么材料?】揭陽離婚登記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內地居民和軍人間婚姻)
(一)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
(二)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 。

內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簿首頁原件的 , 可以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居民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可憑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 。
在一方經常居住地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有效居住證 。
現役軍人:提供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及所在單位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
(三)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

經驗總結擴展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