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建寺廟十八功德 捐建寺院的功德利益( 二 )


一、無始劫來諸惡業,得以減輕或消除 。
二、天人護佑,逢兇化吉 。
三、去除障礙,免夙仇報復之苦 。
四、妖魔邪怪,不能侵犯 。
五、脫離煩惱和無明 。
六、豐衣足食,福祿綿長 。
七、所言所行,人天歡喜 。
八、增加福慧二資糧 。
九、往生善道,相貌端莊,天資福祿兼有 。
十、往生能聞佛法之國土,速證佛果 。
一座寺可以存世百年乃至千年 。每一個進入寺院的人升起一念對佛法僧三寶的恭敬心,都可以幫助種植善根,福報,直至究竟成佛 。
考諸造佛像之最初緣起,乃優陀延王于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時,常懷悲感,渴仰于佛 。便發心造佛形像用作禮拜供養 。由此可知,于世間諸苦起厭離心,于福慧圓滿之佛陀起如子憶母心,此二種善,乃此世間造像之最初緣起,此二心,亦為凈業行人所發菩提心之本質內涵 。


捐建寺廟十八功德 捐建寺院的功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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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佛形像之不可思議功德,世尊于諸大小乘經典中多有詳示 。茲援引弘一律師敬本諸經所說而概括的十大利益詮次如下:
一、從前所作種種罪過,輕者立即消滅,重者亦得轉輕 。
二、常得吉神擁護 。一切瘟疫水火寇盜刀兵牢獄之災,悉皆不受 。
三、夙生怨對,咸蒙法益,而得解脫,永免尋仇報復之苦 。
四、夜叉惡鬼,不能侵犯 。毒蛇餓虎,不能為害 。
五、心得安慰,日無險事,夜無惡夢 。顏色光澤,氣力充盛,所作吉利 。
六、至心奉法,雖無希求 。自然衣食豐足,家庭和睦,福壽綿長 。
七、所言所行,人天歡喜 。任到何方,常為多眾傾誠愛戴,恭敬禮拜 。
八、愚者轉智,病者轉健,困者轉亨 。為婦女者,報謝之日,捷轉男身 。
九、永離惡道,受生善道 。相貌端正,天資超越,福祿殊勝 。
十、能為一切眾生,種植善根 。以眾生心,作大福田,獲無量勝果 。所生之處,常得見佛聞法 。直至三慧宏開,六通親證,速得成佛 。
【捐建寺廟十八功德 捐建寺院的功德利益】如上造立佛像十大利益,于鑄造阿彌陀佛接引銅像悉能獲得,并能為得念佛三昧,增上往生品位作增上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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