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可以異地過戶手續 機動車異地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機動車可以異地過戶手續 機動車異地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機動車異地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1、單位車輛過戶到異地個人所需要的手續的特殊之處在于原車主是單位,其他的與個人之間的過戶沒有區別,所需要的手續包括現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機動車買賣合同、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如果是受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要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如果已經超過檢驗有效期,還應經過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檢驗合格證明、交強險憑證 。
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9條第1款規定:“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 , 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可見,法律并沒有對單位車輛過戶給個人作出特別的限制 。根據上述第(二)項的規定,單位車輛過戶給個人,只是在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或憑證方面略有特點,這個特點就是原車主是單位而不是個人 。單位應與受讓車輛的個人簽訂轉讓(買賣)協議 , 對車輛所有權轉移的有關事項作出約定 。這個轉讓協議就是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 。所需要的手續,上述規定已經很明確 。
3、因為是過戶到異地,所以,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先向原機動車登記地的車管所申請轉移登記,原登記的車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 , 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

然后,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
再后,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 , 并交驗機動車 。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強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
聽聽別人怎么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人的住所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或者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且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于住所遷出或者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出登記,并交驗車輛:

(一)屬于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情形的,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二)屬于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且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情形的,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規定提交資料,并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
第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轉出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二)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三)轉出登記的日期 。
屬于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 還應當登記下列事項:
(一)機動車獲得方式;
(二)機動車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的名稱、編號;
(四)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和機動車銷售價格 。
第二十條 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 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 , 審核資料 , 確認車輛 。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轉出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密封機動車檔案 , 交機動車所有人 。
【機動車可以異地過戶手續 機動車異地過戶需要什么手續】你是需要把車子開打上饒去還是在南昌呢?如果是在南昌你就要在南昌辦一個暫緝浮光簧叱毫癸桐含昆住證 , 到車管所去過戶換牌就行了 。如果你是要開到上饒去,那就要先提檔,然后再去上饒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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