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
怎樣寫車輛轉讓協議書
有輛車舊了 , 想要轉讓出去,請問車輛轉讓協議書是怎樣寫的?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車輛轉讓協議書怎樣寫】律師解答:
車輛轉讓協議書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 , 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的轎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 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 不退車及車款 。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地址:
簽定時間:年月日時簽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依法經營和納稅,遵守商業道德,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
第十五條二手車賣方應當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者處置權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確認賣方的身份證明,車輛的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 , 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單、交納稅費憑證等 。
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出售、委托拍賣車輛時,應持有本單位或者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
第十六條出售、拍賣無所有權或者處置權車輛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第十七條二手車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買方購買的車輛如因賣方隱瞞和欺詐不能辦理轉移登記,賣方應當無條件接受退車,并退還購車款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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