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處罰標準 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醉駕處罰標準 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暫扣1-2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內因飲酒后駕車第二次被處罰的,暫扣3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 , 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并處15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500元罰款;
5、對于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后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 , 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
6、此外,一年內有醉駕行為 , 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機動車教練員酒后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
【醉駕處罰標準 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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