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多少錢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多少錢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適用群體: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
保險責任:
當車輛發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是指除車輛原有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另外加裝的設備及設施 。如:加裝制冷設備、CD及電視錄象設備、真皮或電動座椅等等 。)的直接損毀時 , 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賠償 。
保額確定:
保險金額按新增設備(是指除車輛原有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另外加裝的設備及設施 。如:加裝制冷設備、CD及電視錄象設備、真皮或電動座椅等等 。)的實際價格 , 由保險公司和您協商確定 。實際價格是購置新的設備的市場價格減去折舊 。
賠償:
(1)賠償項目:如果您車上的新增設備部分損壞,賠償實際修理費 。如果您車上的新增設備整體損毀,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損失賠償 。
(2)賠償額度:保險公司會根據您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賠償所有應賠償總金額的80%-95%(其余部分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于賠償部分) 。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85%,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賠償90%,被保險人負次要責任的賠償95% 。

除外責任:
新增設備 , 是指除車輛原有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另外加裝的設備及設施 。如:制冷設備、CD及電視錄像設備、真皮或電動座椅等等 。許先生加裝的尾翼在富康新車下線時是沒有的,車輛的使用說明書中有詳細的紀錄 。所以 , 只有投保了新增設備損失險,保險公司才會對新增設備的損失予以賠償 。不在這個范圍的不予理賠 。
如果設備是因為交通事故而被撞壞,或者因全車失竊而丟失 , 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但如果是新增設備單獨被盜竊、丟失、被破壞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
索賠流程: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多少錢】 一 . 車損索賠流程 :
1. 車輛出險→ 2. 取得交通隊證明→ 3. 填寫出險單→ 4. 保險員審核定損 → 5. 送修理廠修理→ 6. 保險公司賠付

二 . 丟車索賠 :
1. 報案→ 2. 等待三個月→ 3. 開停駛證明→ 4. 遞交索賠單證→ 5. 領賠款
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應首先弄清保險索賠的條件 。事故車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 1 )屬于投保車輛的損失;
( 2 )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 3 )不屬于除外責任;
( 4 )屬于必要的合理費用 。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妥善保護好現場,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 48 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則應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并提供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待事故處理后,再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并填寫 " 出險通知書 "。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墻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 。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 , 視情況,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 , 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 。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

保險車輛因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而受損時 , 或致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堅持“ 修復為主原則” , 但在修復前須經保險公司定損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費用 。送修理廠修復后,保存好修理發票 。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保險公司不再承擔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賠償費用 。
全部損失
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
部分損失
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 , 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償中扣除 。
第四步賠付時間:
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 個月內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或自保險公司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 1 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 。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 。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其它事項:
本保險所指的新增加設備,是指保險車輛出廠時原有各項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另外加裝的設備及設施 。辦理本保險時應列明車上新增加設備明細表及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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