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 。1、汽車交強險是強制投保的交通責任三者險必須要購買的,商業險是自愿購買的第三者責任險 。【交強險和第三者不是一個保險公司的可以嗎】2、汽車交通事故出險后,交強險無論有責無責都要賠償業險按照責任比例賠償,無責不賠 。3、交強險保費固定業險保費保險公司自己定 , 交強險賠付限額固定 。4、交強險責任限額,目前為12.2萬元人民幣,在12.2萬元責任限額下,實行分項限額賠付,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和車輛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所以,目前現實情況下,許多駕駛員在投保交強險之后,再投保一份或多份如保障在10萬以上或更多的的商業險覺得更保險,費用不高但在心理上加大了安全的保障 。5、汽車上路行駛,執法管理部門對第三者責任險沒有要求,購買了交強險就行,起碼有一定保障.至于另購買的第三者責任險,您可以在一個保險公司購買(如在購買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也可以在不同公司購買,沒有影響,6.不管在哪個公司購買,交通安全意識還是要有的,學法守法,遵規守紀,勝過一切的“保險”,自己的意識行為、個人素養、汽車操縱駕駛.....等方面決定著自己的最大的“保障”和“保險”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 ,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