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醫保共濟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常州醫保共濟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常州醫保共濟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職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按月劃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標準按照2022年12月本人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確定(2023年新增退休人員以本人初始養老金為計入基數、計入比例不變),按月定額劃入 。

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統一調整到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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