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居住登記 濟南居住證地址變更申報要求

濟南居住登記 濟南居住證地址變更申報要求

居住證地址變更申報相關要求
已申報居住登記或辦理居住證的,如居住地址發生變化,應按以下要求申報變更登記或辦理注銷手續:

1、在縣、市區內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
【濟南居住登記 濟南居住證地址變更申報要求】2、離開居住地到其他城市的,或本市范圍內跨縣、市區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等應當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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