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生育證》所需材料為“5+X” 。“5”即: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戶籍證明)、四張二寸近期合照、三份《濟南市申請生育二孩審批表 。“X”即:符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生育二孩特殊情形的《申請生育二孩的其他證明材料》
《生育證》申辦程序 。
1、確定受理單位 。辦理《生育證》原則上由女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 。女方有工作單位且納入單位計劃生育屬地管理的 , 由女方單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 。長期在男方戶籍地居住并由男方戶籍地實施計劃生育管理且男方戶籍地在濟南市轄區內的 , 直接由男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不再需要女方戶籍地出具委托函;男方戶籍地在濟南市轄區以外,需要委托外地辦理《生育證》的,按對方要求出具委托函并加蓋公章 。
2、開具基礎證明 。①當事人按照要求填寫一式三份的《濟南市申請生育二孩審批表》 , 并在對應位置加蓋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的公章,證明當事人的生育情況 。②當事人根據自身實際 , 按要求到對應單位開具《申請生育二孩的其他證明材料》 。
3、提報所需材料 。當事人根據自身情況,向受理鄉(鎮、街道)計生辦提報申辦《生育證》所需的材料,受理鄉(鎮、街道)計生辦在 10 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初審完畢 , 申報材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經辦人在《濟南市申請生育二孩審批表》上簽字,加蓋鄉(鎮、街道)計生辦公章,與審核過的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人口計生委審批;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進行補充;當事人不符合申辦條件的,給予書面說明 。
【濟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怎么辦理 濟南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4、審批發證 。縣(市)區人口計生委接到鄉(鎮、街道)計生辦上報的《生育證》審核材料后,在 7 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者發放《生育證》,并將審批蓋章的《濟南市申請生育二孩審批表》留6存一份 , 返還鄉(鎮、街道)計生辦一份 , 返還村(居)一份;不符合條件者出具《二孩生育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