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含安全文明駕駛)等三項 。
2、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理論])、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九項])、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駕駛]),依次進行 。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有兩次機會 , 兩次都沒有及格,本次考試終止 。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間可以上交補考費用,學習之后再進行補考 。對于補考費用的介紹 , 由于各地情況不同,補考所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 。【怎么考駕照 如何考駕照】
3、參加完科目一考試之后,三年之內應該通過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如果不能通過 , 所考的內容作廢 , 應該重新報名參加科目一考試 。新考規之后,科目二、三均為5次機會,如在五次機會內不能通過考試之后 , 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