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貴州人民警察招錄職位查詢表 貴州省警察招考職位表


一、2023年貴州省人民警察招錄職位表
點擊即可下載: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職位表
報考者可通過“貴州黨建云”(www.gzzzb.gov.cn)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閱具體的招錄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者對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需要咨詢時 , 可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 。
二、2023年貴州省省考人民警察報考程序
(一)網上注冊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者須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間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過“貴州省2023年公務員考錄專題網頁”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按專題網頁提示的報名程序注冊、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 。
報考者須仔細閱讀《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和《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并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簽署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 。

報考者根據職位要求,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寫《貴州省2023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必須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提交報名信息 。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報考者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未按時提交報名信息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核未通過或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
提交報名申請后應及時登錄查看網上審核結果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報考者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崗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工作單位信息,否則視為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 。
報考者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
2023年1月12日至1月15日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報名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 。報名結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報名總人數和每個職位報名人數 。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7:00 。報考者須在資格初審時間內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過“貴州省2023年公務員考錄專題網頁”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
1.資格初審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負責實施 。鄉鎮機關公務員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
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招錄單位對照《招錄公告》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確認 。2023年1月16日17:00至1月18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 。

資格初審環節中,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繳費環節且仍在資格初審期間的,由報考者和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考務部門進行改報 。如繳費環節結束后仍未改報成功的,視為報名失敗 。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者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相關人員的責任 。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確因信息有誤須修改的(報考單位和報考職位不得修改),須本人向招錄單位申請,經招錄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考務部門修改 。
(三)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于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9日17:00期間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過“貴州省2023年公務員考錄專題網頁”鏈接登錄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費,一般職位(公務員職位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試費100元/人;須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試費130元/人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不含監獄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獄〈所〉醫、心理矯正職位,以及貴州省鄉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的鄉(鎮、街道)和派出機構、縣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縣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和審計系統縣級單位職位),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
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者不得進行職位調整 。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者本人向招錄單位提出改報申請,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考務部門給予改報職位,但改報職位只能在本考區改報,不能跨考區 。因所報考職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考務部門予以退費 。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3日17:00 。
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家庭經濟困難的2023屆畢業生可免收考試費 。符合免收考試費條件的報考者須先在網上繳納考試費,并按照“貴州省2023年公務員考試免收考試費申請提交流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和有關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退費 。如未按規定提交申請和有關資料不屬實等導致免收考試費申請失敗的,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
(四)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2023貴州人民警察招錄職位查詢表 貴州省警察招考職位表】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間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過“貴州省2023年公務員考錄專題網頁”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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