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 江蘇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出臺


蘇省人社廳等12個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工作予以規范,全省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
《辦法》對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條件、認定程序、退出機制、監督管理等進行細化、補充和完善,增強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操作性 。據省人社廳副廳長張宏偉介紹,隨著城鄉一體化、就業多樣化、服務信息化的迅猛發展,現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制度已經滯后 , 出現標準不科學、認定不精準、援助不到位、退出不及時等現象 , 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群眾堵點、社會熱點和工作難點,推進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和幫扶工作 , 實現城鄉一體、公平普惠、精準高效 。

省人社廳就業促進處處長薛勇介紹,此次出臺的《辦法》既有對過去有效做法的延續,也有不少制度創新和突破 。主要實現了四個方面的轉變:認定主體上實現了單個部門到多個部門的轉變 , 對象范圍上實現了戶籍人員到常住人員的轉變,經辦服務上實現了定時定點到多層多點的轉變,退出機制上實現了被動等待到精準動態的轉變 。

【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 江蘇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出臺】在對象范圍方面,明確11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同時,強調“落實就業服務常住地登記制度,大齡、殘疾、低保家庭、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解決了非本地戶籍常住人口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的問題 。在申請認定方面,規范了個人申請、比對審核及公示認定的具體程序,特別是通過多部門信息共享、資質審核,對少數法人、股東、高管以及高收入群體申請者進行制度性規避,解決了少數“生活不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財政補貼的問題 。在退出機制方面,規定就業困難人員退出的9種情形,對符合退出條件的,及時注銷就業困難人員資格,解決了少數地區、少數人員政策享受不期滿不退出、長時間占用公共資源,以及就業援助補貼政策福利化的問題 。在監督管理方面 , 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平臺在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建立健全了部門聯審、數據共享的協同機制,以及日常監管和曝光、責任追究等制度機制 。

《辦法》還緊緊圍繞“放管服”改革要求,針對基層服務扁平化,提出政務大廳、服務機構、基層平臺、門戶網站、移動終端等多點受理的新思路,特別是依托全省一體化信息平臺,開展“主動推送”服務,做到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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