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撤銷婚姻登記流程 婚姻登記處撤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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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 。
2.撤銷婚姻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 。
3.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九江撤銷婚姻登記流程 婚姻登記處撤銷流程】

(2)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3)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
(4)當事人持有:(a)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b)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c)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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