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內容及職責 出納工作內容介紹

出納工作內容及職責 出納工作內容介紹

1、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
2、根據記賬憑證報銷內容收付現金 。
3、每日負責盤清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按規定程序保管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安全 。
4、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鑒 。
5、負責接收各項銀行到款進賬憑證,并傳遞到有關的制單人員 。

6、負責代理記賬單位出納工作
7、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8、貨幣資金核算 。
(1)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對于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 , 方可辦理 。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

(2)辦理銀行結算 , 規范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 。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 。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 。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

【出納工作內容及職責 出納工作內容介紹】(3)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的余額調節后相符 。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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