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才落戶 焦作調工、調干人員落戶手續

焦作市人才落戶 焦作調工、調干人員落戶手續

辦理材料:
1、申請人和隨遷人員《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單位接收證明;
3、省、市組織或人事部門的任職或調令;垂直管理單位的,提供上級人事部門的調令;
4、申請人書面申請 。

辦理流程:
1、經派出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后,上報到縣級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審批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
2、經核準辦理的,申請人須持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6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逾期未辦理的應當重新提交申請 。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時限:25個工作日
【焦作市人才落戶 焦作調工、調干人員落戶手續】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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