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錫梁溪區復工申請流程
暫不能復工的企業
本著“保障先行、有序可控”的原則,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我區企業(商戶)復工和防控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以下原則執行:1.非民生必需類服務業企業(商戶)一律不得復工 。
2.建筑和房地產企業一律不得復工 。
3.未列入白名單的工業企業一律不得復工 。
4.大型城市綜合體一律停止營業 。
5.加大對連續營業的農貿市場、超市和便利店各項防疫工作開展情況的日常巡查指導力度,凡措施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關停 。
凡是未通過復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業(商戶) ,其外來務工人員一律暫緩來錫(通過核查的單位名單可通過“返錫通”平臺查詢)。
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商戶)申請復工的方式?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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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登錄名為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系統會自動核對企業(商戶)信息和申報日期,將優先安排“信息完整、要件完備” 的企業(商戶)進入審核程序 。
已通過復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業(商戶)應立即通知所有來自或途經湖北省、廣東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 江西省等疫情重點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 , 一律暫緩來錫,已安排行程和交通工具但尚未出發的,應立即取消;已出發的應立即返回;之后仍擅自來錫的,一律勸返;不聽勸返的一律按照《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已通過復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業(商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求 , 全面落實各項人員防控措施,特別是要嚴格遵照有關標準要求做好現有外來務工人員的隔離工作,確保企業(商戶)安全運行 。
復工前準備工作
1.人員排查管控 。嚴格執行省、市防疫指揮部對來自和途經確定重點疫區人員實施勸返、隔離、管控等有關措施規定要求 。及時登錄人社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218.90.158.61/)對所有返錫來錫務工人員排查情況進行準確填報,新增情況應及時更新 。對于不配合填報工作的人員,其行為將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對于未完成申報的企業,不受理其復工申請 。
2.企業(商戶)根據人社網“返錫務工人員排查情況填報系統”中反饋的名單,繼續認真做好員工信息的摸排工作 。及時更新“返錫務工人員排查情況填報系統”,制定除重點疫區之外的擬返錫員工名錄清單;通知清單內的員工用好“返錫通”(無錫市返工人員信息登入平臺,于2020年2月6 日正式上線),提前填報相關信息并負責核實工作,為員工順利返錫獲取通行證明(二維碼),以備抵錫道口和站點查驗時使用;
3.制定本企業(商戶)的疫情防控方案;
4.對生產、辦公、經營場所和公共部位進行消殺;
5.采購儲備口罩、消毒液、體溫儀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設 備;
6.做好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
7.有集中住宿需求的須嚴格按要求落實集中隔離點的防控措 施;
8.填寫《梁溪區企業(商戶)復工備案表》;
9.簽訂《企業(商戶)復工承諾書》。
復工后日常防控措施
1.抓好員工健康申報和晨檢制度;
2.抓好員工上下班期間和途中的過程管理;
3.抓好生產辦公場所的消殺防護;
4.抓好就餐環節的疫情防控;
5.抓好安全環保方面的管理;
6.抓好職工生活引導和宣傳教育 。
嚴格監督問責追責
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未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擅自復工的 , 或復工后各項防控措施執行不力的,應一律予以關停,并追究市場主體及其法人代表的法律責任;對監管(執法)部門提出的整改、勸返要求置若罔聞或抗拒檢查執法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并追究責任主體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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