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從事故發生日計算嗎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從事故發生日計算嗎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殘疾賠償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一項重要的費用 。這筆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等級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 ,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 , 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在一定幅度內減少或增加殘疾賠償金的總額 。如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上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交通事故超出理賠范圍怎么辦
當所需的賠償超過總責任限額或分項目限額的,超出部分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傷亡、財產損失的金額經常超出保險責任限額的情況,超出部分承擔如下:第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 , 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 。第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第三、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 ,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三條《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 , 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 ,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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