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能不能私了解決


【交通事故發生后能不能私了解決】交通事故發生后能不能私了解決
處理交通事故的最好方法是什么?你不能解決嗎?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 。今天就來說說交通事故這個話題,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私了是雙方協商解決事故 , 也是處理交通事故的快捷方式 。在實踐中,我們鼓勵私人結算,這不僅節省了我們的公共資源 , 而且有利于道路暢通,也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雙方損失的解決方案 。然而,并不是每個案件都能解決 。《交通事故處理條例》對七種情況的事故要保護現??,立即报?,即這些情況發生后我們無法結案 。我把這七種情況分為三類:一類是嚴重違法行為,如無牌機動車、飲酒駕駛等 。,第二類不能達成一致,而第三類是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 。在這些情況下,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私了 。而對于私了的案件還是存在很大的風險 , 比如事后舉證困難,傷者有病情惡化的可能,車身損失不確定等 。假如出現這種情況,我們受損一方將因無法舉證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 。因此,本律師建議 , 即使當事人選擇了私了這種方式,我們還是要留一個心眼,做一些必要的防備措施,比如:主動記下對方的車牌號 , 對方當事人的姓名、聯系方式,拍攝下當時的事故現場 , 盡量拍攝全一些,或者用錄音記錄下雙方的談話內容 。這些證據的準備對以后不必要的爭議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交通事故發生后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


關于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 , 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鑒于人身傷害的起訴時效為1年,并且起算點為: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 , 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這樣,就導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如果在1年后經鑒定沒有傷殘的 , 可能出現“權利睡眠”之爭,有的為因大意而過了訴訟時效 。傷殘鑒定一般需什么時間開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對這一問題已經很明確 。該規定第3.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焙螘r為治療終結?《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第2.7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谒氖艞l《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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