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在外地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在外地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1、辦理護照需要攜帶: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 , 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 , 但記得一定要拿拍照時的回執 。【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在外地辦護照需要什么條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四條: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 。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 。


3、《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 。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 , 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 ,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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