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婚姻登記電話 佛山高明區結婚證補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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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區內地居民結婚證補領指南
一、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至少有一方為佛山市戶籍的居民或原在佛山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至今仍維持該婚姻狀況;
3、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或婚姻登記證上的個人信息與現持有的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個人信息不一致的;
4、如其中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 , 可到現役軍人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即非現役軍人的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簿首頁原件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居民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可憑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 。

2、現役軍人: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及所在單位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
3、加蓋原婚姻登記機關或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或《檔案遺失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
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當事人仍持有的原結婚證的或離婚證的,應當同時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
4、如有證件信息或人員身份變更,導致現持有的身份證件上的信息與結(離)登記檔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權機構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
5、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供3張2寸近6個月內半身免冠合影紅底彩色照片;申請補領離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供2張2寸單人近6個月內半身免冠紅底彩色照片 。

三、辦理流程:
1、當事人持所需證件材料到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簽名并按指紋;
3、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委托補領時應當提交的證件材料: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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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登記機關對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的,予以補發 。
四、預約方式;
通過“廣東民政婚姻網上預約系統”(網址:https://www.gdhy.gov.cn/)或登陸“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進行預約 。
PS:婚姻登記預約請至少提前1個自然日申請,受理日期為15日內的自然日 。
五、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婚姻登記證 。
辦理費用:不收費 。
六、辦理地點:
高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和平巷10號
辦公時間: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周六上午9:00-11:00 。
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調休時間包含周六的,則不增補時間提供登記服務 , 具體時間以網上預約的為準 。
聯系電話:0757-88988193、88662006
交通指引:區內可乘坐503、510、507、509、504、501、521、533、535、H520路A線路到街心公園站下車,往荷城公園方向步行約250米后轉入和平巷即可 。
七、注意事項:
1、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2、居民身份證和常住戶口簿丟失的 , 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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