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新建商品房買賣,含經濟適用房)
一、法律依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洛陽新建商品房買賣不動產登記指南 洛陽市不動產登記網】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土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通過2016年1月1日國土資源部令第63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二、辦理流程
第一步:受理審核(一窗綜合受理) 。
第二步:收費發證 。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一份;
2.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一份;
3.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一份(已經辦理預告登記);
4.經濟適用房批準材料原件一份(屬于經適房需要提交);
5.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一份;
6.依法需要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證明、稅費繳納憑證原件一份 。
注:契稅完稅證明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紙質稅票免提交 。
四、辦結時限
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 。
登記費:住宅類不動產 80元/件;非住宅類不動產550元/件 。
注:小微企業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
六、結果送達
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通知單到不動產收費發證窗口領取證書或證明,也可申請郵寄 。
七、業務咨詢及監督投訴電話
0379-6391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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