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變更登記、簽注 浙江省居住證居住地址變更

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變更登記、簽注 浙江省居住證居住地址變更

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變更登記、簽注?
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在因工作關系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中心服務窗口辦理變更手續;
《浙江省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 , 證件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可以補辦簽注手續的,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證件持有人的就業、居住、就讀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領條件的,不予簽注 。
如何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提出申請

符合《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設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
窗口受理
材料齊全的,申請人應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表》并簽字確認,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 。
領證
申請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日后憑有效身份證明和“受理回執”到領證地點領取《浙江省居住證》 。
【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變更登記、簽注 浙江省居住證居住地址變更】目前IC卡式居住證制作尚處于磨合階段,再加上路上物流時間,申領人拿到IC卡式居住證的時間有可能會超過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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