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指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終止的期限 。如果員工有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無過錯等情形的 , 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 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 , 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 ,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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