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科技園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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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積分入學條件:
父母(監護人)一方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參加積分入學:
【東江科技園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父母(監護人)一方在園區企業工作,6月24日前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園區購買社保滿3個月;若申請人所在企業為新搬遷至園區或新投產企業,申請人因工作需要從原廠區安排在東江科技園廠區工作且與原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社保滿3個月,在6月24日前將勞動關系和社保轉至東江科技園的 , 在企業原駐地購買的社保按照80%計算積分,并提供原駐地社保繳納清單;
?。?)父母(監護人)一方在園區購買商品房;
?。?)父母(監護人)一方在園區經商(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業主) , 6月24日前在東江科技園購買社保滿3個月 。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非惠州市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在6月24日前必須辦理東江科技園居住證(或居住證回執) 。
